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燕山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25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内选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5作者: 点击数: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为党育人功能,从实践教育角度出发,引导和激励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提高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备战第十五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经研究,决定举办燕山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院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

二、参赛类别

包含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五个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在量子技术、元宇宙、智能制造、信息技术、大数据、人工智能、生命科学、新材料、军民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乡村旅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围绕绿色低碳发展和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绿色低碳产业、绿色消费、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文化创意和区域交流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以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经济带和黄河流域等区域合作,或在工业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金融与财经法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人力资源、城乡融合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三、申报要求

1.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

2.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 项,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 15 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 5 人。(参照第十四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参赛章程,最终申报省赛和国赛以当年通知要求为准,进行调整)

3.硕博连读生(直博生)若在决赛当年6月1日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生学历申报作品。

4.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5.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6.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全国金奖、银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

7.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不得重复、多头申报;不得用他人研究成果申报或作为申报作品佐证材料。

8.学生团队签订承诺书,承诺作品符合“挑战杯”竞赛申报作品的真实性等要求(详见附件1)。

8.其他要求详见《“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草稿)》(附件2)。

四、赛程安排

(一)组织申报阶段

广大师生需提前在双创系统进行院赛报名后,根据自身研究情况向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团委进行作品申报,参赛队伍于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打包交至邮箱:3216952385@qq.com。电子版材料包含作品申报表(附件3)、作品正文(即商业计划书)、佐证材料、学院作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

(二)评审阶段

作品主要成员将在十月下旬对参赛作品进行现场展示及答辩,学院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参加燕山大学“挑战杯”竞赛作品的选拔,具体遴选工作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在报名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必须有省级及以上农科部门或者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必须有省级及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3.新药物的研究必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

4.医疗卫生研究必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必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6.涉及知识产权的,必须有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7.对于涉及已工商注册企业的项目,报名时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股权结构等),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通知发布之日后变更的不予认可。

项目负责人扫描下方二维码加入学院选拔qq群,具体细节群内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