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业务机构干部选聘方案

发布时间:2023-10-26作者: 点击数:

 

按照学校《关于开展燕山大学业务机构干部选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要求,为了更好的组织开展教学(实验)科研、专业及课程建设、教师队伍建设、科研平台建设、硬件设施管理及日常行政管理等工作,选聘干部的公开性和透明性,经学院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 学院业务机构及干部职数设置情况

业务机构设置

干部职数设置

主任

副主任

应用化学系

1

1

化学工程与工艺系

1

1

环境科学与工程系

1

1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系

1

1

生物技术与工程系

1

1

能源化学工程系

1

1

实验中心

1

2

 

7

8

二、业务机构干部聘任资格

1.正职原则上应具备相应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副职原则上应具备相应岗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承担省部级科研平台建设工作的教学系正职应具备教授(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且具有较高的科研水平,副职应具备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业务能力突出,经验丰富,身体健康。

3.本次聘任学院业务机构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11日及以后出生)。

4.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政治思想素质较高,业绩特别突出的,可以破格聘任。

三、业务机构干部选拔聘任程序

1.根据学院业务机构设置情况,组织全院教职工推荐申报,申请人填写《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业务机构干部岗位申请表》。

2.学院党委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查,并研究推荐拟聘人选。

3.在学院内对推荐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4.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将推荐拟聘人选上报学校相关部门。

四、其它

1.业务机构干部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可作为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标准之一。

2.业务机构干部在岗位分级聘任、上岗考核等工作中优先鼓励和引导。

3.其他选拔任用条件等未尽事宜按照《燕山大学业务机构设置及干部聘任实施细则(试行)》(202310月修订版)执行。

4.申报截止时间:20231027日上午11:30

联系人:屈年瑞。

 

 

燕山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