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将有关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10-2013聘期工作人员聘用事项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专任教师和实验技术岗位设置主要以现有岗位为基础;其他岗位按照学校核定情况执行(详见附件1)。
二、岗位聘用申请与审核
4月13-22日:实验室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向学院提交《应聘工作人员岗位资格审查表》(附件2),学院进行资格审查;个人申请应说明对岗位职责的承诺和工作目标,并将申报材料(含学历证书复印件)递交聘用单位。
经与学校协商,上一聘期在岗的教师继续申报本岗位可不填写审查表。
三、签订上岗合同
4月23-26日:所有同意聘用的人员(教师、实验员和其他工作人员)签订上岗合同(附件3,一式三份,必须本人签字),学校与人事代理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各个岗位的聘用资格必须符合学校要求,其他未尽事宜以学校《关于进行工作人员岗位聘用的通知》内容为准。
学校人事处联系电话:8067067;环化学院办公室联系电话:8061569.
附件1:环化学院工作人员编制核定情况.xls
附件2:岗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上岗合同书.doc.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1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