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校学工处相关通知要求,院学生科现开始2008至2011级本科生,2009至2011级硕士研究生学生证补办工作,程序如下。
一、12月5日8:30-11:30,以班级为单位到学生科申请补办,同时上交电子版统计表(见附件)。所需费用及物品如下:
1.学生证丢失者需交纳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22元(其中学生证工本费¥5元、磁卡工本费¥7元、挂失费¥10元);
2.磁卡消磁者需交回原磁卡,并交纳磁卡工本费¥7元;
3.学生证破损及其它需要更换学生证者需交回原证,并交纳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及学生证工本费¥5元。
二、院学生科将于12月5日下午统一到学校相关部门办理学生证补办手续。逾期不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