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3作者: 点击数:

全体师生:

为切实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确保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燕山大学关于进一步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八条举措”的通知》《关于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作用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及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燕大校字[2020]32号)的要求,为确保防控工作有效落实,现将有关事项进一步通知如下:

1. 成立以院长、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科级干部、系主任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学院疫情防控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部署(名单见附件1)。

2. 全院上下要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到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党员、领导干部要坚守岗位、担当作为,在疫情防控第一线冲锋在前,当好表率。要带头站在疫情防控斗争第一线,关键时刻不畏艰险、挺身而出;要带头发扬科学精神,尊重科学、相信科学,用科学方法防控疫情;要带头做好群众工作,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导舆论、弘扬正气;要带头顾全大局、遵守纪律、坚守岗位,以实际工作成效为夺取疫情防控斗争全面胜利做出应有贡献。

3. 严格执行学校《关于2020年春季学期推迟开学的通知》要求,全体学生不得提前返校,已经预定返程票的学生,请及时办理退票手续。具体开学时间和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任何人(包括研究生导师)没有权利要求或批准学生提前返校。

4. 春季学期开学前,各科室、各系部、实验中心要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为重点,在全院范围内组织好消杀工作。在学校正式开学之前,任何学生不得进入办公室、课题室、实验室。

5. 要进一步加强疫情监测工作。各科室、各系部、实验中心要按要求执行“日报告”制度,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群内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辅导员作为学生疫情监控的第一责任人,春季学期开学前,要做好学生返校时是否去过或途径武汉、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史、返校时以及返校14天内身体是否有异常表现等摸排和上报工作。学生对于以上情况应如实上报,不得隐瞒,否则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附件2)。各科室、各系部、实验中心负责人,作为教师疫情监控第一责任人,实时监控所辖教师返校时间、是否去过或途径武汉、是否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感染者有过密切接触史、返校时以及返校14天内身体是否有异常表现等摸排和上报工作,重点关注湖北籍、近段时间到过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或接触过2020年1月8日后离开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的师生员工,掌握本人和家人身体状况,确保不漏一人。于每周一更新教师返秦数据,汇总到学院联系员处。教师、学生如出现异常,负责人立即上报学院领导小组。

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举报邮箱:hhx@ysu.edu.cn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020年2月3

   

附件1.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信息表

姓名

手机

负责人

备注

高发明

13803389012

主要负责人

院长

王继东

18633598599

主要负责人

党委书记

高大威

13930338376

副院长

焦体峰

13613353851

副院长

韩冰

13731396228

校院联络员

党委副书记

刘学才

13785934596

科长

苏静静

13785076900

科长

周艳萍

13703235415

科长

李莹

18633515822

团委书记

屈年瑞

18630356925

学院联络员

办公室主任

佟琦

13703236923

实验中心主任

曹丽琴

13323282815

过程系主任

刘玉文

13393307072

化工系主任

张晓春

13933518701

环境系主任

郭文锋

13833573878

应化系主任

韩增胜

13623354233

生物系副主任

  

附件2.《燕山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处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四)在学校遇重大事项采取紧急预案期间,违反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七条(六)明知自身患有传染病却隐瞒病情不报告,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