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参加第十八届“挑战杯”竞赛专项赛事及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4作者: 点击数:

根据第十八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国共产党章程》,本届竞赛设置“揭榜挂帅”专项赛道,配套举办“红色专项”活动和“黑科技”展示活动。为积极培育和推报优秀作品参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挂帅”专项赛

“揭榜挂帅”专项赛崇尚“英雄不论出处,谁有本事谁揭榜”,秉承“以国家重大需求为导向、以竞争协同机制为手段、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的思路,聚焦科技发展前沿和关键核心技术,聚焦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重大课题和现实问题,由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单位发榜命题,组委会面向高校广发“英雄帖”,学生团队打擂揭榜。

1.参赛对象

2023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申报作品参赛,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均可,每个团队不超过10人,每件作品可由不超过3名教师指导完成。

2.作品要求

其中适合我院学生参与的项目如下:

11、植物病害绿色防治新技术

17、基于结构和计算模型的高变异病毒分子进化模式研究

18、纳米限域条件下固液界面力学及油气运移机理研究

20、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现状、瓶颈及对策研究

21、用科技力量践行国家粮食安全和健康中国战略—高质量节粮减损创新方案设计

各参赛团队选择榜单中的题目开展科研攻关,具体作品要求参见附件2。

3.作品激励

全国组委会对每个发榜题目分别根据申报数量原则上设5个特等奖,一、二、三等奖若干。原则上每个选题决出1个“擂主”。获奖团队可获得由组委会和出题方提供的相关奖励。

4.赛程安排

竞榜阶段:2023年1月-2023年6月,各参赛团队选择榜单中的题目开展科研攻关。6月15日前,向组委会提交作品。(注:参加“高校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现状、瓶颈及对策研究”比赛的团队须于2023年4月15日前提交作品申报书和报名信息统计表)

评榜阶段:2023年7月-8月,组委会和出题方共同开展初评和复评。每个选题原则上分别评出特等奖5个,一、二、三等奖若干。获得特等奖的团队晋级最终“擂台赛”。

夺榜阶段:2023年8月-10月,每个选题晋级团队完善作品,冲刺攻关准备争夺“擂主”。各出题方安排专门团队提供帮助和指导。在“挑战杯”终审决赛期间,举办“擂台赛”决出最终“擂主”。通过现场展示和答辩,对榜单的每个选题原则上评出1个“擂主”。出题方与“擂主”团队现场签约并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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