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的通知,学院为进一步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鼓励青年教师积极探索课堂教学规律和方法,举办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条件和竞赛学科
1.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为人师表,师德高尚。
2.近年来无不良教学记录。
3.具有一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且独立完成过参赛课程的教学任务。年龄要求在38周岁(1985年9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专任教师。
4.参赛课程每轮次授课不少于24个学时,1.5学分。
5.参赛课程最近一次课堂教学综合评价结果排名不低于本学院排名的后30%。
二、竞赛安排及要求
1.时间、地点:学院于10月24日上午8:30在世纪楼618会议室举行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基本功竞赛院赛。
2.各系请积极动员符合参赛条件的青年教师参赛,名额分配如下:
名额分配表
 
  
   
    | 序号 | 单位(专业或系室) | 参赛名额(至少) | 
   
    | 1 | 应用化学 | 1 | 
   
    | 2 | 化学工程与工艺 | 1 | 
   
    | 3 | 过程装备与控制 | 1 | 
   
    | 4 | 环境工程 | 1 | 
   
    | 5 | 生物工程 | 1 | 
   
    | 6 | 能源化学工程 | 1 | 
   
    | 合计 | 6 | 
  
 
 
3.院赛要求:院赛现场由各位参赛教师自行从准备的3个教学节段中选取其中一个教学节段进行展示,展示时长不超过20分钟, 评委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见附件4)打分。
4.材料提交:请各位老师于10月23日前,将汇报所需的PPT电子版、教学设计方案和参赛课程的教学大纲纸质版5份交至教务科。
三、竞赛评选及奖励
1.本届竞赛拟评选出2名教师代表学院参加校赛。
2.学院将对参赛教师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1:评分标准
   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1日